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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现在所在的位置: 办税指南 > 关于退税问题的解答

1、 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办理退税?
  由于国家财政和税收政策的需要,税收法规的调整和变动,税款征收方式的改变,以及税金的计算差错等原因,才会将已经征收或入库的税金退还给缴款人和有关单位。
2、 税款的提退范围是什么?
  (1) 减免退税: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减免,由税务机关将其已经缴纳入库的税款,通过国库退还纳税人。
  (2) 征收过程中形成的汇算清缴、结算退税:该项退税主要是指税务机关将采取分期(次)预缴,按期结算、汇算纳税方式的纳税人预缴时多缴的税款,予以退还。如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后,退还多预缴的税款。
  (3) 因技术性差错造成的误收退税:是指因各种非政策原因纳税人多缴税款的退还。如税款征收中发生错用税率和计算错误等造成纳税人多缴税款。
  (4) 其他退税:是指除上述项目以外,通过国库办理的其他退税。
3、 办理退税的程序?
  (1) 各提退事项,首先由纳税人向地方税务所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税务征管法律文书“退税申请表”一式三份,加盖企业公章并附原缴款书报查联复印件、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及其他有关的纳税资料,交主管税务所。税务机关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税款退到纳税人的帐户。
  (2) 税款的退库,原则上应通过转帐办理,不支付现金。
4、 税款提退的时间要求?
  (1) 纳税人申请退税,应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办理,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立即退还。
  (2) 税务机关应于接到纳税人退税申请表之日起六十日内予以办理。
5、 办理退税手续的地点?
  我局的退税工作由各征收税务所负责,需办理退税的纳税人请到所属税务所领取申请表及办理有关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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